关于报送分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建议名单的通知
各分工会、各妇委会:
由于学校干部调整,请根据工作需要把分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有变动的建议名单于2月24日前报校工会、妇委会,待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进行选举,并把选举结果报校工会。
附件1:关于调整xx学院工会主席的函
附件2:关于调整xx学院妇委会主任、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的函
青岛大学工会
青岛大学妇委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