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及一步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帮扶工作,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工作计划,现将2017年度困难教职工基本状况调查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的划定范围
(一)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及意外灾难,年度医疗费用个人支付2万元以上并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意外灾难等原因,年度产生巨额医疗费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三)本人因病及意外灾难本年度不幸去世的教职工。
(四)因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000元(2017年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
二、统计上报程序
(一)通过个人申报、教工提供、单位走访等多种渠道收集困难教职工信息。
(二)分工会通过走访调查详细、准确了解确认困难教职工的致困原因和困难情况,全面掌握最新的困难教职工现状。
(三)各学院党委应组织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帮扶政策,研究困难教职工帮扶工作,确定帮扶对象,并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精准有效。
(四)分工会认真、完整、准确填写《2017年度青岛大学工会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2017年度困难教职工档案》(附件2),并于2017年9月12日前将附件1、2的电子版、纸质版一起报送校工会(纸质版要求加盖分工会章、分工会主席及经办人签字)。
三、其他
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结束后,对另有突发情况致困教职工,分工会也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审定上报,以便校工会、学院在年度帮扶工作中及时了解处理。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统计工作,做到不漏报,不拖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工作,切实做好本单位送温暖工作。
工会联系人:牟艳红 联系电话:85957316
邮箱:qddxgonghui@163.com
附件:
1.2017年度青岛大学困难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
2.2017年度困难教职工档案
青岛大学工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