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6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6〕52号)要求,现将做好2016年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推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和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瑾自律的从教风范、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学风教风优良,师德高尚、关爱学生,在师生中威信高。
4.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
三、评选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各分工会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1名候选人参加2016年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推荐1名本单位人选。
2.请于7月4日前将《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候选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至校工会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qdgyl2012@163.com,联系人:郭艳玲;联系电话:85953372、83780590。
附件: 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青岛大学工会
2016年6月30日
附件
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单位名称: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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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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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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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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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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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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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及教学、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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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及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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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党组织(盖 章) 年 月 日 |
评 委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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