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目前高校毕业生升学、就业、落户的实际情况,为方便我校毕业生办理各种离校前手续,做好毕业生婚育证明的办理工作,校计生办现就办理2016年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请毕业生或学院计生负责人进入青岛大学校园网站——妇委会网页(http://fwh.qdu.edu.cn/tzgg1.htm)“通知通告栏”下载打印《青岛大学学生婚育证明》(或见附表)。
2、毕业生本人填写《青岛大学学生婚育证明》的基本信息。
3、在《青岛大学学生婚育证明》表中“本人郑重声明栏”学生本人签名。
4、由所在学院计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尤其要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做好审核工作),在“学院意见”栏内需签署“该生XXXX年X月——XXXX年X月在青岛大学读书期间X婚X育”的意见,并由毕业生辅导员签字、计生负责人签字,最后加盖学院党委(党支部)公章。
5、毕业生携一式两份已填写、盖章后的《青岛大学学生婚育证明》到校计生办(行政楼126房间)办理学生婚育证明。
二、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辅导员提醒毕业生妥善保管好毕业生婚育证明,离校后不再办理或补办毕业生婚育证明。
附: 《青岛大学学生婚育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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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计生办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