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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教职工参加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计划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17 】

各分工会:

为做好2023年我校教职工参加“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计划”(以下简称“A计划”,见附件1)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及方式

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信息数据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统一提供;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市总工会补助30元,学校补助60元,缴费由校工会统一拨付,不需各分工会及教职工提交。

二、保障期

接续参加“A计划”的保障期为202351日至2024430日。初次参加“A计划”的职工,设30日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保障待遇。

保障期内办理退休的参保职工,仍可享受“A计划”待遇至保障期满。

三、保障金申领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2

四、其他

我校现在岗的劳务派遣人员(须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意申报的,可填报信息数据(附件3)同时个人缴费60元自愿申请参加“A计划”,并交所在分工会指定负责人汇总,校工会将一并提交上报,申报结果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审批结果为准。

各分工会请于320日至47日将劳务派遣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dxgonghui@163.com。办理缴费手续另行通知。

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本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宣传与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计划)

2.A计划”保障金申领程序及要求

3.劳务派遣人员参保“A计划”信息数据填报表

 

              青岛大学工会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