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分工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组织四项基本职能,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举措,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为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校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分工会年度考核及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全校37个分工会。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工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各分工会结合实际和自主创新开展工作情况。主要内容见《青岛大学工会工作考核表》(附件1)
(三)考核方式
1.各分工会围绕考核内容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3月10前,将工作总结、《青岛大学工会工作考核表》及工会积极分子、工会优秀干部名单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交至校工会办公室,以上内容电子版报送邮箱qdghzss@163.com,联系人:朱珊珊,联系电话:85953193,13605326205。
2.校工会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分工会总结自评基础上,对各分工会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评选出10个工作先进单位,分别给予3000元的经费支持。
二、评选工作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站位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2.工作能力强。积极投身学校学院改革与事业发展,对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认真组织开展工会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3.关爱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慰问等工作;
4.评选范围:各分工会主席、副主席或分工会临时负责人(具体名额见附件2)。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遵章守纪,热爱集体,关心学校学院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3.积极参加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助人为乐、关心帮助同志。
4.评选范围:在职工会会员。
(三)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负责评选推荐,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者优先。校工会将对评选出的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干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具体名额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考核评优工作,准确把握考核评优工作的内容,严格标准和程序,真正达到考核评优目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1)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疫情防控、财务收支等方面发生问题或产生负面影响事件的;
(2)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导致考核结果失实的。
附件:1.《青岛大学工会工作考核表》
2.《青岛大学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干部名额分配表》
青岛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