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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编辑:郭艳玲     点击:[]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师德水平,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履行职责,切实在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中承担起光荣使命,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634号)精神,校工会决定9月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以落实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为动力,动员全校教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建设富有活力的大学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明确做党和人民满意好老师的标准,争做“四有”好老师,同时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青岛大学教师誓词、组织开展教师宣誓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引导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意识,提高师德践行能力。

(二)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事迹,结合教师节庆祝活动,深入开展向李保国同志、劳动模范、最美教师、师德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注意发现和培育本单位的师德典型,宣传和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学校将适时评选出青岛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10个、“师德先进个人”20名。

(三)紧密联系学校和广大教师的思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在完善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教育引导教师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从严约束执教行为,打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几点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把师德教育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宣传、教育群众方面的优势,创新师德教育形式和活动载体,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三)各分工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认真实施。教育活动结束后,将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成效形成总结材料,于9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校工会。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联系电话:85953372    联系人:郭艳玲

电子邮箱:qdgyL2012@163.com

 

附件:1.青岛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青岛大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3.青岛大学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

 

 校工会

201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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