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我校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于2021年3月中旬召开,为做好提案征集工作,根据《青岛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从即日起开始网上征集提案(详见附件1《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说明--代表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工作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发展理念,突出学校战略重点,全面落实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与举措,促进广大教职医务员工为学校十四五发展建言献策、积极投身学校的“一流本科、一流学科、一流大学”建设。
提案工作遵循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有利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与稳定的基本原则。
二、提案征集对象
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范围
教代会提案必须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否则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1.关于学校大政方针、影响全局、战略重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后勤保障、生活福利、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涉及众多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4.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较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提案的提交
1.网上提案征集应在青岛大学工会官网(校外环境登录见附件1的说明)(https://gonghui.qdu.edu.cn/)【民主管理】→【提案管理】→登录界面填写提交,登录账号即代表本人工号,默认密码:abc123。
2.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1)提案标题(名称),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提交前需要代表在提案系统选填提案类型,并邀请附议人附议(代表2人以上附议才可,其他代表也可主动附议)后,提交上传至本人所在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审核,通过后提交系统管理秘书汇总。
4.附属医院代表提案需用单独提案表格(见附件2)填写提交。
五、提案征集要求
1.教代会提案是广大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各代表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代表应认真调查研究,汇聚大家的智慧,提出高质量的提案,为学校的事业发展献言献策。
2.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要紧紧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战略重点开展,内容应切合实际,建议措施具体可行,真正体现出提案工作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助力作用。
3.提案应符合“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的要求。提案须有3名以上(含3名)教代会正式代表联名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即日起开始征集,于2021年3月10日前提交完成。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征集提案进行审理,提出初步意见,待正式开会时提交主席团会议审议。
请各代表团按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代表熟悉提案系统并完成提案征集提交工作。附属医院代表提案表格(附件2)电子版汇总后发送校工会(邮箱:qdgyL2012@163.com;联系人:郭艳玲,电话:85953372,李有平:85953551,13953221556)
附:1.教代会提案系统使用说明——代表篇
2.附院代表--青岛大学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3.青岛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
校工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