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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6    编辑:     点击:[]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新时代教师的风采,倡导尊师重教的风尚,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推动“双学一做”深入开展,结合《关于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5号)要求,开展 “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弘扬核心价值 倡导尊师重教。

二、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参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推选名额

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推荐,每个分工会限报1人,医学部工会委员会限报2人。

学校评选确定10位“2016年青岛大学最美教师”,同时推荐其中2位参加“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

四、推选程序。

(一)学院(学部)评选推荐。申请(见附件2)可允许个人申报、他人推荐、集体推荐等多种形式,学院审核汇总申请人材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每位候选人准备3-5分钟的视频资料,连同其他材料经学院审核上报。

(二)学校评选推荐。工会会同教务处、人事处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评选确定10位“2016年青岛大学最美教师”。同时按照《关于开展“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5号)要求,推荐其中2位参加“2016山东省最美教师”电视评选活动。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推荐表:含以下文字及图片资料:推荐人姓名、学校、职务、联系方式、推荐理由、推荐辞;被推荐教师姓名、单位、联系方式,1000字左右事迹介绍、照片等。

(二)视频:每位候选人3-5分钟的视频,内容为参选老师的故事或事迹专题。视频标准:广播电视播出级(卫视播出)。

各学院(学部)6月6日前汇集“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和视频资料报工会办公室,推荐表电子版发邮箱:qdgh2011@126.com

六、表彰及事迹宣讲。

学校对获得“2016年青岛大学最美教师”者给与表彰,并对获奖者的先进事迹给与宣传。组织获奖者组成最美教师事迹报告团,为广大师生作宣讲。

各学院(学部)指定具体科室负责推选工作,各学院(学部)的资料报送工作由各分工会完成。

联系人:郭艳玲

联系电话:85953372

附件:

1.“最美教师”评选参考条件

2.“2016青岛大学最美教师”评选推荐表

青岛大学工会

教务处

人事处

2016年5月2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附件2)
下一条:青岛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设置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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