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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女教职工特殊疾病困难互助会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6    编辑:     点击:[]

各分工会:

根据《青岛大学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补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女教职工互助会会费缴纳工作即日起开始进行。

本年度互助期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收缴会费:每人20元/年。

收缴方式:在职女教职工互助会费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自职工福利费中提取;

所在单位的合同制、劳务派遣等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并缴纳20元互助会会费,由分工会收取后上缴至会费收缴部门;

60周岁以内的退休女教职工(1956年1月1日后出生),经本人申请并缴纳20元互助会会费,由离退休工作处统一收取,上缴至会费收缴部门。

以上互助会费作为互助会储金一并转至女教职工特殊疾病困难互助基金专户。

各分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本年度入会女教职工名单,按指定表格形式(Excel表)上报至校工会办公室。

电子文稿发至邮箱地址:a811811@126.com;

纸质文稿经分工会主席、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分工会印章,汇同校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的复印件一并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此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6日。

请各分工会本着为职工做好事、做实事的原则做好此项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会费收缴部门:校财务结算中心。

收款人:何丽娜

校工会办公室:办公楼125室

联系人:潘海伦

联系电话:85953193

邮箱地址:a811811@126.com

点击浏览该文件 青岛大学工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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