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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关于参加2019年青岛市妇联实施“春雷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编辑:李宏香     点击:[]

 

青岛大学关于参加2019年青岛市妇联

实施“春蕾计划”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青岛市妇联关于2019年实施“春蕾计划”的通知》(青妇总字〔2019〕5号)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善“春蕾女童”学习条件,增进她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共同携手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现将2019年青岛市妇联实施“春蕾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户籍在我市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贫困女童;长期在青岛生活的、家庭特别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学龄女童。

二、资助条件

受资助的贫困女童原则上应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家庭证明。因家庭成员大病或意外事故等造成生活贫困的家庭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女童,可由所在学校、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据相关证明。

三、资助标准

小学生每年400元,初中生每年600元,高中生每年1000元。

四、“春蕾计划”情况说明

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市妇联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认真组织基层妇联做好需救助“春蕾女童”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受助“春蕾女童”的情况属实;二是受助女童所在学校要建立“春蕾女童”成长情况档案;三是按照《青岛市“春蕾计划”工作规范》的要求,捐款资金要使用专用收据,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程序进行发放。

(二)广泛宣传资助工作。各基层妇委会(部门)要充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施“春蕾计划”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捐助,汇聚我们教职工更多的爱心,关注她们帮助她们,为“春蕾女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报送材料。

5月1日前,请将本年度结对资助小学、初中、高中“春蕾女童”人数及金额分别统计以纸质盖章签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校妇委会(要求获得资助女童具体联系资料的,请在“备注”栏注明)。

联系人:朱珊珊  联系电话:85953193,邮箱:qdghzss@163.com。

 

附件:1.2019年青岛市申请资助“春蕾女童”登记表

2.2019年青岛市“春蕾计划”个人(单位)捐资登记表

 

 

 

 

                                           青岛大学妇委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2019年青岛市“春蕾女童”个人捐资登记表

 

编号:                  捐款日期:     年    月    日                         

捐资人

姓 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身份

证号

捐款

金额

工作

单位

通讯

地址

邮  编

家庭

住址

邮  编

结对

意向

拟捐资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结对

情况

备  注

 

附件2

2019年青岛市“春蕾计划”单位捐资登记表

 

编号:                  捐款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姓 名

电话

单位

名称

捐款

金额

单位

地址

邮  编

结对

意向

拟捐资

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结对

情况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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