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推荐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对照评选推荐标准,积极上报符合条件的家庭,现将市妇联活动通知转发如下。其中,“岛城最美家庭”推荐表请于4月6日前发送至qdghzss@163.com( 联系人:朱珊珊 电话:85953193)。
校妇委会
2016.03.30
关于开展2016年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宣传部、妇联、文明办,保税港区妇联、红岛经济区妇工委、市直(驻青)各单位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强调“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以及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和好家风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电视台将联合深入开展2016年青岛市寻找“岛城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10月
二、推荐条件
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皆可参与。
三、活动安排
1.3月启动,在青岛新闻网开设活动专题网页,公布活动方案,发布家庭参与路径。
2.3—5月,寻找“岛城最美家庭”,5·15国际家庭日期间,推出一批“岛城最美家庭”。
3.5—6月,推选出“岛城十大教子有方最美家庭”。
4.6—7月,寻找“岛城情系国防最美家庭”。
5.8—10月,寻找“岛城孝亲敬老家庭”。
6.3—10月,开展“清风进万家”系列活动。
四、“岛城最美家庭”推荐
候选家庭推荐通过组织推荐、家庭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区市、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群众的推荐、评议、认可为依据,通过群众层层推评,择优逐级推荐候选家庭。( 2014、2015年已在市网展播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岛城最美家庭”推荐时间为2016年4月8日前。
2.家庭自荐。登陆青岛妇女网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区、市妇联申报。“岛城最美家庭”自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全国妇联组织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创新实践。各区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寻找活动作为妇联“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合力抓。要积极探索创新推进活动的方法路径,将集中开展、分节点开展、因地制宜开展有机结合,深化推进,贯之全年,使活动在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上有新作为。
2.、立足基层社区,扩大寻找活动参与面。各区市、各单位要继续立足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和各种网上新媒体妇女之家阵地,组织动员家庭开展好“晒、议、讲、展、秀”5个环节活动,吸引更多年轻家庭、双职工家庭、流动家庭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加入到活动中来。要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向楼宇园区、企业、学校和军营等领域拓展延伸,不断扩宽活动参与面。
3.注重搞好结合,拓宽寻找活动领域。各区市、各单位要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家庭助廉工作紧密结合,以“清风进万家”为主线,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风的“最美家庭”,并通过开展领导干部谈家风、主题家庭日、好家风好家训宣传巡讲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为官,教育子女不奢华、不攀比,带头培育好的家风。同时,要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相互融合,引导和鼓励“最美家庭”参与“邻里守望·姐妹相助”等主题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与居住社区家庭和妇女互帮互助,不断传播弘扬“最美家庭”的精神力量。
4.创新传播方式,提升寻找活动社会影响力。各级妇联组织要不断创新全媒体传播理念和宣传手段,注重发挥主流网络媒体的平台作用,并有效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矩阵功能,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活动,多层次展播“最美家庭”事迹,寻找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家庭文明风尚,形成广覆盖、广传播的宣传声势。
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高欣、朱颖,联系电话:0532-85911636,邮 编:266071,邮箱:qdflxcb@163.com,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附件: 1.“岛城最美家庭”推荐表
2.关于上报候选家庭材料的几点要求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妇联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日报报业集团
青岛电视台
2016年3月14日
附件1
“岛城最美家庭”推荐表
丈夫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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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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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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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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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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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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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手机: 座机: |
是否荣获过五好文明家庭或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并注明哪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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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称谓 |
年龄 |
单位及职务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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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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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意见 |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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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于上报候选家庭材料的几点要求
1.报送时间、数量及要求
“岛城最美家庭”推荐时间为2016年4月8日前,推荐家庭各区市不超过10户,各单位不超过3户.
2.报送材料
候选家庭要报送推荐表、照片和文字材料。推荐表一式1份;1000字文字材料1份;反映家庭事迹、家庭美德和全家福的照片3-5张(jpg格式,长边不超过1000像素,1M-2M大小),请同时填报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电子版至市妇联宣传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