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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困难教职工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2    编辑:孙文军     点击:[]

各分工会:

为继续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的建档工作,现将2024年度困难教职工基本状况调查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定范围

(一)困难教职工: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残疾及意外灾难,年度住院(含急诊观察等)、门诊大病、特殊疾病等医疗费用个人支付2万元以上,长期治疗并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困难家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及意外灾难,年度住院(含急诊观察等)、门诊大病、特殊疾病等医疗费用个人支付2万元以上并造成生活困难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2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为申请之日前一年的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以及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家庭,不在建档范围

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收费标准超过当地相同等级公立学校2倍)就读或自费留学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或拥有、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拒绝配合调查、核查、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工作要求

(一)摸底调查。各分工会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困难职工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审定拟建档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汇总填写《2024年度青岛大学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附件电子版、纸质版一起报送校工会(纸质版要求加盖分工会章、分工会主席及经办人签字)。

(二)突发情况及时上报。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结束后,另有突发情况致困的教职工或家庭,分工会也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审定报校工会,以便及时了解建档帮扶。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统计工作,做到不漏报,不拖时,切实做到“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

工会联系人:牟艳红 联系电话:85957316

邮箱:qddxgonghui@163.com

附件: 2024年度青岛大学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


青岛大学工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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