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秀艳,文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995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史专业,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同年七月来青岛大学工作。2000年至2003年在山东大学文学院在职攻读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2006年在韩国庆尚大学讲学。从教20余年来,主讲本科生及研究生古代汉语、文献学、训诂学、汉字理解、论语导读、庄子导读等十余门课程;出版学术专著四部,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省市社科项目十余项;获得青岛大学教育先锋、青岛大学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大学三八妇女红旗手、青岛市三八妇女红旗手标兵等荣誉十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