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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计划生育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5-07-03    编辑:     点击:[]

一、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免费登记手续:

1、办理地点: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办。

2、办理时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三个月内;如因特殊情况逾期三个月未登记的,经街道计生办核实后予以补办。

3、办理材料:一孩《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填表登记:填写《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一式三联),除相关单位留存外,必须将《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复印件送交青岛大学计生办(行政楼129房间)存档

二、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手续:

1、夫妻二人合写一份申请,并分别签字画押。

2、夫妻单位分别开具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

3、单独一方的《独生子女优待证》、父母单位或居委会开具的婚育证明、父母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是否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工资条。

5、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结婚证(两本)原件及复印件。

7、夫妻双方户口簿(户口主业和个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手续:

1、到各学院或单位计生干部处开具婚育证明,写清婚育状况、孩子出生时间、姓名、性别、是否为独生子女。

2、对调整计生政策前的教职工携带本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校计生办(行政楼129房间)盖章即可。

3、对调整计生政策后的教职工携带本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一孩《出生医学证明》、《生育第一个子女登记表》复印件,到校计生办(行政楼129房间)换取学校计生办开具的婚育证明即可。

四、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手续:

1、夫妻双方合写补证申请一份(夫妻双方需签字画押)。

2、夫妻双方单位各开具婚育证明一份(写清结婚时间、生子时间、办证时间、是否享受过独生子女费)。

3、提供曾经享受过独生子女费的工资条或丢失的《独生子女优待(父母光荣)证》号码。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户口簿(户口主业和个人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基层单位证明【模板】:

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女),于×年×月×日与某某登记结婚,于×年×

月×日合法生育壹子(女),取名XXX。并于×年×月×日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证号为XXXX(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单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能体现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工资条),因XXX原因不慎将《独生子女优待证》丢失,请予以补办。

五、教职工到校计生办办理各类婚育证明的手续:

1、必须持本单位或部门计生干部开具的单位证明。

2、证明要写清①XXX是本单位教职工;②写清所要办理的事宜;③所证明的事宜是否属实;④证明上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行政公章(此证明存档)。

●各单位计生干部要将此工作程序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广而告之,免得教职工来回跑冤枉路,校计生办要将各单位的证明材料年底整理归档备案。

六、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前需办理的手续:

1、首先找本单位或部门计生干部开具婚育证明。

2、持本单位或部门计生干部开具的婚育证明到校计生办(行政楼129房间)换取《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3、去医院做手术和结账时出示校计生办开具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注:各基层单位计生干部要熟悉计划生育手术的范畴。并告知本单位教职工做计划生育手术(上环、取环、人流、引产)前切记需持本单位婚育证明到校计生办换取《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术后补办无效且后果无法挽回

七、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可享受的假期规定

①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日起休假3天。

②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当日休假1天。

③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天。

④ 怀孕12周以下施行人工流产术,休假15天。

⑤ 施行人工流产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7天;施行人工流产术同时结扎输卵管的,休假45天。

⑥ 怀孕12周以上、16周以下施行引产术的,休假30天;怀孕16周以上施行引产术或死胎的,休假42天;怀孕12周以上施行引产术同时结扎输卵管的,休假45天。

⑦ 施行皮下埋植避孕术的,休假3天。

八、办理计划内二胎婚育证明需注意:

计划内二胎婚育证明的办理手续因情况复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查。首先了解本单位教职工及爱人的婚史,并严格审查其对方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材料,检查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优待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病残儿鉴定书》、少数民族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再详细如实地写清本单位职工的婚育状况证明。

教职工可携带基层单位婚育证明、爱人单位婚育证明和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到校计生办办理计划内二胎的婚育证明。

九、独生子女托儿费、学费报销规定:

教职工子女的托儿费、独生子女学费,按市财政局、教育局规定的标准,

凭幼儿园(高中)开具的发票给予报销。子女父母为青岛大学正式在编教职

工需持本单位计生干部开具的婚育证明,到校计生办办理托儿费报销卡,报

销时持本卡和带本单位计生干部签字的托儿费发票到财务处大厅报销,托儿

费,男方报单月,女方报双月;独生子女父母为青岛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需

持本单位计生干部开具的婚育证明,到校计生办办理高中学费报销卡,学费

男方报上半年,女方报下半年,学校双职工均以女方为主全年报销,报销办

法详见《青岛大学教职工子女托幼费、学费报销规定》

十、学生婚育证明办理手续:

在校学生办理婚育证明(含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必须先到辅导员老师

处开具婚育证明,并有辅导员老师签字,加盖本学院团委公章,再到学院计生干部处签字盖章,持此证明和所考取学校的婚育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到校计生办换取婚育证明。毕业生离校后,依据属地管理的计生规定,校计生办不再给毕业生出具任何计划生育的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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