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青大工字〔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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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激励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加快建成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奉献力量,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工〔2019〕4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9月份继续在全校广泛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教师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激励 动员全校教师坚定信念,凝聚共识,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为加快建成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一流大学奉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加强对教职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通过请进来讲、走出去学、聚起来聊、结合实际做等形式,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将师德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教育月的全过程,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师德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注重发现和培育本单位的师德典型,宣传和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事迹、先进经验。学校将评选出青岛大学“教育先锋号”10个、“教育先锋”20名。(评选材料见附件1)
(二)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围绕庆祝我校办学110周年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历史纪念意义、教职工广泛参与的宣传庆祝活动,充分展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和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大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教师节庆祝和表彰活动,通过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及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劳动模范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三)大力弘扬高尚师德。结合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和先进事迹的挖掘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不忘初心、立德树人,注重发现和培育先进师德典型,以身边典型带动感召更多的教师见贤思齐, 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几点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师德教育在加强师德建设中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把师德教育活动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推动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要把师德教育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宣传、教育群众方面的优势,创新师德教育形式和活动载体,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
(三)各分工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认真实施。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要将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活动内容资料、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形成总结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版),会同推选的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申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校工会。活动组织情况纳入工会年终考核。报送地点:办公楼125房间,联系人:郭艳玲,联系电话:85953372,邮箱:qdgyL2012@163.com
附件:1. 教育先锋号 、教育先锋评选条件及要求
2.青岛大学2019年教育先锋 、教育先锋号推荐表
校工会
2019年9月6日
附件1
教育先锋号教育先锋评选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青岛大学“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的推荐范围条件,按照《青岛大学工会关于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青大工字【2008】3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评选办法和名额
1.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群众公认、严格考核的原则。各分工会应依照评选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程序评选、推荐、审核、申报。校工会将根据各单位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组织情况和实际效果考核审定。
2.本次共评选“教育先锋号”10个,“教育先锋”20人 。
3.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申报的“教育先锋号”候选单位和“教育先锋”候选个人进行评审和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真正把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中业绩优秀、亮点突出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充分展现他们的示范、引领、带动、激励作用。
2.“教育先锋”的评选应侧重于一线教职工。
3.“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的申报重在质量,各分工会要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原则上“教育先锋号”和“教育先锋”每个分工会可各申报一个。
4.推荐表(见附件2)要按照所规定的内容填写,要求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各打印一份盖章上报,并附电子版,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校工会,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点:办公楼125房间,联系人:郭艳玲,联系电话:85953372,邮箱:qdgyL2012@163.com
5.各分工会要加大对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力度,按时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2
青岛大学2019年“教育先锋”推荐表
申报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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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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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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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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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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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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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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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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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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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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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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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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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500字) |
分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分工会所属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工会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青岛大学2019年“教育先锋号”推荐表
申报单位:
科室、中心 (小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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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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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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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室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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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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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职 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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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小组个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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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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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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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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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
主 要 业 绩 |
500字 |
分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分工会所属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工 会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青岛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印发